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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戴河旅行社提醒您旅游保险的重要性

  据北戴河旅行社调查: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末期开始开办准旅游保险业务,以住宿游客和出国人员意外伤害保险为主。1996年国务院颁布的《旅行社管理条列》规定“旅行社组织旅游,应当为旅游者办理旅游意外保险”。1997年9月1日,国家旅游局颁布的《旅行社办理旅游意外险暂行规定》开始实施,将“旅游意外保险”确定为强制性险种,旅行社必须为出行游客投保旅游意外险。由于实际操作中存在双重赔偿的问题,于是2001年5月15日,国家旅游局发布了第14号令《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》,要求从2001年9月1日起,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的旅行社,必须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。同时,旅行社应该鼓励游客自愿购买旅游意外保险。为确保旅游意外保险业务的施行,2001年12月27日国家旅游局颁布的《旅行社管理条列实施细则》还进一步规定,旅行社在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时,应当推荐旅游者购买相关的个人保险。

  旅游保险包括哪些内容?

  旅游基本险涵盖的保险内容包括:出行前取消旅行,出发后中断旅行,旅行延误,旅行途中产生的医疗费用,紧急医疗迁离,24小时保险协助,旅行途中发生的行李丢失。

  中等险除了基本险涵盖内容外还有意外死亡,恐怖袭击,财务违约,24小时旅行安排等。

  高级险除了上述两种险所含内容外,还包括旅途信息服务,首要医疗费担保计划,因任何原因取消行程等。

  旅游意外保险曾被业界一致看好,但目前却正处于“冷遇”的尴尬局面。造成该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,既有来自保险公司的、旅游者的因素,也有销售代理商的因素。销售代理商在旅游意外险的销售过程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中介作用,目前旅游意外保险的销售代理商主要有旅行社、机票代售点和网络销售三种。

  机票代售点主要销售航空意外保险,网络可销售的产品虽然较多,但由于我国的网络经济不成熟,未能真正发挥其积极作用,于是旅行社便成为旅游意外保险最主要的销售代理商。而作为国内旅游意外保险销售的主要代理商,旅行社对之却非常冷淡,并没有扮演好其旅游意外保险代理部门的角色,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旅游者对旅游意外保险的认可和接受。

姓名:  匿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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